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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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氧化苦参碱 |
本品活性成份为肌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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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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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58 |
国药准字H20030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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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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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每次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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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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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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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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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抑制荷瘤小鼠恶病质的发生,并可抑制癌细胞的生长,使荷瘤小鼠存活时间延长一倍以上。本品可抑制肿瘤细胞恶液质素(Cachectin)的产生,亦可抑制恶液质素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预防肿瘤病人恶液质。 |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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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身或瓶口有裂纹;·输液瓶封口松动等。4、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5、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