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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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本品含桂美酸(C12H14O5)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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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鼎复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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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80 |
国药准字H41024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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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适用于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患者、亦可作为胆道感染的辅助治疗。对高胆固醇血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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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口服,每日3次,每次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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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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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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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适用于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患者、亦可作为胆道感染的辅助治疗。对高胆固醇血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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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本品系未丙烯酸型利胆药,能明显促进胆汁排泄,有利胆作用:并能松弛胆管括约肌,解痉止痛.此外,尚有一定的降低血胆固醇作用.本品适用于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患者,亦可作为胆道感染的辅助治疗药物,对高血脂胆固醇血症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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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请放在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