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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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本品是东莨菪碱的丁基化季铵盐(溴化物),其化学名称为(1S,3S,5R,6R,7S,8S)-6,7-环氧-8-丁基-3-(S)-环氧托烷基哌的溴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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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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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440 |
国药准字H51022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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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1用于胃、十二指肠、结肠内镜检查的术前准备,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和胃、十二指肠、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2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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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
口服。成人每次10~20mg,每日3次;或每次10mg,每日3~5次;小儿每日0.4mg/kg,分4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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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严重的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及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推荐使用。 |
1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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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小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用药前应排除心脏病和前列腺肥大等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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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1用于胃、十二指肠、结肠内镜检查的术前准备,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和胃、十二指肠、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2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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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兔有明显的升高外周血白细胞数的作用,白细胞计数峰值出现在首次给药后第4天,与自身给药前相比升高72%,优于升白药鲨肝醇。对钴60-γ线和深部X线照射引起的家兔白细胞低下有明显的升白作用。于照射前给药两天,对白细胞下降亦有预防作用。还可防止丝裂霉素C所致的小鼠白细胞减少症。其与环磷酰胺合用对艾氏癌实体型有协同抑制作用,而环磷酸胺引起白细胞降低的毒性明显减轻。 |
本品为M胆碱受体阻滞药。其外周作用与阿托品相似,仅在作用程度上略有不同:本品对平滑肌解痉作用较阿托品为强,能选择性地缓解胃肠道、胆道及泌尿道平滑肌痉挛和抑制其蠕动,亦可用于解除血管平滑肌痉挛及改善微循环;其对心脏、眼平滑肌(散瞳及调节麻痹)和唾液腺等腺体分泌的抑制作用较阿托品较小。因此,应用本品很少出现类似阿托品引起的中枢神经兴奋、扩瞳、抑制唾液分泌等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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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本品应用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药;2本品不宜用于胃溃疡患者,因之导致胃排空减慢,胃内容物郁积,会加重胃溃疡的症状;3禁与碱、碘及鞣酸配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