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骨与关节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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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龟甲(醋制)﹑百部(蜜炙)﹑地黄﹑熟地黄﹑阿胶﹑鳖甲(醋制)﹑北沙参﹑白及﹑牡蛎﹑川贝母﹑熟大黄﹑蜂蜡等16味。 |
本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预胶化淀粉、硬脂酸镁、明胶空心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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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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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306 |
国药准字H20050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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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骨与关节结核。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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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g,一日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g煎汤服药。 |
饭后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粒,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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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黄痰者忌用。 |
偶见皮疹,少数患者出现胃肠道不适,偶见胃痛或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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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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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期的头3个月内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遵医嘱。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请按成人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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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骨与关节结核。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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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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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使用; 2.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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