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氨酪酸 |
尼麦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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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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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083 |
国药准字H20093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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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
1、用于慢性下肢闭塞性动脉病引起的间歇性跛行的辅助治疗(二期)(注:此适应症是基于尼麦角林可改善病人的行走距离的研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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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1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加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2 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2~3小时内滴完。 |
1.动脉疾病:每天一粒(30mg),早晨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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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少数病人有轻微副作用,通常与其扩张血管作用有关,一般为轻微的胃部不适,潮热潮红,头晕,嗜睡或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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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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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
1、用于慢性下肢闭塞性动脉病引起的间歇性跛行的辅助治疗(二期)(注:此适应症是基于尼麦角林可改善病人的行走距离的研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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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在体内与血氨结合生成尿素排出体外,有降低血氨及促进大脑新陈代谢的作用。本品可能为一种中枢介质,能增强葡萄糖磷酸酯化酶的活性,利于脑细胞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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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