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氨酪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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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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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083 |
国药准字H2008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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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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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1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加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2 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2~3小时内滴完。 |
1.本品每日1次,每次1片。空腹或进餐时使用,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推荐患者可对单一成份(即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进行调整。2.本复方用于单独使用氢氯噻嗪或厄贝沙坦150mg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每日1次剂量大于厄贝沙坦300mg/氢氯噻嗪25mg。必要时,本品可以合用其它降血压药物(见(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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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总体上是轻度和暂时的。在安慰剂对照与合用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的临床试验中,由于任何临床和实验异常而导致治疗中断的事件,在合用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治疗组少于安慰组。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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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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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知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中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或对其它磺胺衍生物过敏者(氢氯噻嗪是一种磺胺衍生物)。严重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顽固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严重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和胆汁郁积。【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见【禁忌】和【注意事项】部分。噻嗪类利尿剂能通过胎盘屏障和出现于脐带血液中,引起胎盘灌注降低,胎儿电解质紊乱和其它可能发生于成年人的作用。母亲使用噻嗪类药物治疗有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胎儿或新生儿黄疽的报道。由于本复方含氢氧噻嗪,在妊娠开始三个月时不推荐使用。在计划怀孕时应转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怀孕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一血管紧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复方禁用于怀孕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诊断为怀孕,尽早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哺乳:由于对婴儿的潜在的不良反应,本品禁用于哺乳期(见【禁忌】)。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入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噻嗪类药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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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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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在体内与血氨结合生成尿素排出体外,有降低血氨及促进大脑新陈代谢的作用。本品可能为一种中枢介质,能增强葡萄糖磷酸酯化酶的活性,利于脑细胞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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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谨慎;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