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以及脑梗死再复发的预防。(2)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以及心肌梗死再复发的预防。(3)四肢血管病,包括股动脉栓塞,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4)血液呈高粘状态、高凝状态、血栓前状态。(5)突发性耳聋。(6)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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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降纤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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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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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91 |
国药准字H20058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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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以及脑梗死再复发的预防。(2)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以及心肌梗死再复发的预防。(3)四肢血管病,包括股动脉栓塞,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4)血液呈高粘状态、高凝状态、血栓前状态。(5)突发性耳聋。(6)肺栓塞。 |
1.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2.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联合应用,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3.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4.肾石症主要用于预防含钙盐成分形成的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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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适量使之溶解,加入至无菌生理盐水100ml-250ml中,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急性发作期:一次10单位,一日1次,连用3~4日。非急性发作期:首次10单位,维持量5~10单位,一日或隔日1次,二周为一疗程。 |
1.成人常用量口服。①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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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内源性出血倾向、过敏体质患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1下列患者禁用①具有出血疾病史者。②手术后不久者。③有出血倾向者。④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⑤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⑥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⑦对本制剂有过敏史者。 2下列患者慎用①有药物过敏史者。②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③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④70岁以上高龄患者。 |
(1)水、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副作用较为常见。低钾血症较易发生与噻嗪类利尿药排钾作用有关,长期缺钾可损伤肾小管,严重失钾可引起肾小管上皮的空泡变化,以及引起严重快速性心率失常等异位心率。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噻嗪类特别是氢氯噻嗪常明显增加氯化物的排泄。此外低钠血症亦不罕见,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加重肾损害。脱水造成血容量和肾血流量减少亦可引起肾小球虑过率降低。上述水、电解质紊乱的临床常见反应有口干、烦渴、肌肉痉挛、恶心、呕吐和极度疲乏无力等。 (2)高糖血症。本药可使糖耐量降低,血糖升高,此可能与抑制胰岛素释放有关。 (3)高尿酸血症。干扰肾小管排泄尿酸,少数可诱发痛风发作。由于通常无关节疼痛,故高尿酸血症易被忽视。 (4)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但较为少见。 (5)血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亦少见。 (6)其他,如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色觉障碍等,但较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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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老人注意事项: 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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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以及脑梗死再复发的预防。(2)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以及心肌梗死再复发的预防。(3)四肢血管病,包括股动脉栓塞,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4)血液呈高粘状态、高凝状态、血栓前状态。(5)突发性耳聋。(6)肺栓塞。 |
1.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2.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联合应用,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3.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4.肾石症主要用于预防含钙盐成分形成的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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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蛋白水解酶。能溶解血栓,抑制血栓形成,改善微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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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使用本药时,应在治疗上有益性大于危险才能使用;哺乳期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制剂,如果必须使用本制剂时应停止哺乳。 8儿童用药:本制剂对儿童用药后的安全性尚未进行实验研究。 9老人用药:70岁以上高龄患者禁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高血压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糖尿病患者需监测血糖;4. 定期检查肾功能;5. 避免与锂盐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