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以及脑梗死再复发的预防。(2)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以及心肌梗死再复发的预防。(3)四肢血管病,包括股动脉栓塞,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4)血液呈高粘状态、高凝状态、血栓前状态。(5)突发性耳聋。(6)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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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降纤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果糖二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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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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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91 |
国药准字H19990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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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以及脑梗死再复发的预防。(2)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以及心肌梗死再复发的预防。(3)四肢血管病,包括股动脉栓塞,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4)血液呈高粘状态、高凝状态、血栓前状态。(5)突发性耳聋。(6)肺栓塞。 |
1.用于改善冠心病的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以及病毒性心肌炎的辅助治疗。2.亦可用于改善脑梗死、脑出血等引起的脑缺氧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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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适量使之溶解,加入至无菌生理盐水100ml-250ml中,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急性发作期:一次10单位,一日1次,连用3~4日。非急性发作期:首次10单位,维持量5~10单位,一日或隔日1次,二周为一疗程。 |
口服,每次1-2g(10-20ml),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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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内源性出血倾向、过敏体质患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1下列患者禁用①具有出血疾病史者。②手术后不久者。③有出血倾向者。④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⑤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⑥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⑦对本制剂有过敏史者。 2下列患者慎用①有药物过敏史者。②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③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④70岁以上高龄患者。 |
主要表现为消化系统的轻微症状,如腹胀、恶心、上腹烧灼感、稀便等,患者一般可以耐受,不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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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老人注意事项: 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注意事项】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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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以及脑梗死再复发的预防。(2)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以及心肌梗死再复发的预防。(3)四肢血管病,包括股动脉栓塞,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4)血液呈高粘状态、高凝状态、血栓前状态。(5)突发性耳聋。(6)肺栓塞。 |
1.用于改善冠心病的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以及病毒性心肌炎的辅助治疗。2.亦可用于改善脑梗死、脑出血等引起的脑缺氧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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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蛋白水解酶。能溶解血栓,抑制血栓形成,改善微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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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使用本药时,应在治疗上有益性大于危险才能使用;哺乳期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制剂,如果必须使用本制剂时应停止哺乳。 8儿童用药:本制剂对儿童用药后的安全性尚未进行实验研究。 9老人用药:70岁以上高龄患者禁用。 |
1.在气温较低的情况下,可能有少量物质析出,如果药液澄清,不会影响药品疗效,可以正常服用。 2.对严重溃疡病患者宜于饭后服用。 3.本品宜单独使用,勿溶入其他药物,尤其忌溶于碱性溶液和钙盐中,如发现封口松动或出现药液浑浊现象时请勿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