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焦躁障碍的症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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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猪脑组织提取、分离、精制而得的无菌制剂。内含约16种游离氨基酸,并含少量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包括150mg/12.5mg,300mg/12.5mg两种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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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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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31 |
国药准字J2013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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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焦躁障碍的症状改善。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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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疗程最好连续注射,参考病人年龄、病情以决定疗程长短及剂量,皮下注射不超过2ml,肌内注射不超过5ml。一般使用10ml,稀释于25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滴注,每日1次。约60-120分钟滴完,可连续使用10-14天为一疗程。 |
每日一次,空腹或进餐时使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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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下情况禁用。1对本药任一成分过敏者。2癫痫持续状态。3癫痫大发作,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4严重肾功能不良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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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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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知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中的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或对其它磺胺衍生物过敏者(氢氯噻嗪是一种磺胺衍生物)。下列禁忌症和氢氯噻嗪有关:—严重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顽固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严重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和胆汁郁积。【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见【禁忌】和【注意事项】部分。噻嗪类利尿剂能通过胎盘屏障和出现于脐带血液中,引起胎盘灌注降低,胎儿电解质紊乱和其它可能发生于成年人的作用。母亲使用噻嗪类药物治疗有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胎儿或新生儿黄疽的报道。由于本复方含氢氧噻嗪,在妊娠开始三个月时不推荐使用。在计划怀孕时应转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怀孕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一血管紧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复方禁用于怀孕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诊断为怀孕,尽早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哺乳:由于对婴儿的潜在的不良反应,本品禁用于哺乳期(见【禁忌】)。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入乳汁中尚不清楚。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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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焦躁障碍的症状改善。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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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大脑所特有的肽能神经营养药物。能以多种方式作用于中枢神经,调节和改善神经元的代谢,促进突然的形成,诱导神经元的分化,并进一步保护神经细胞免受各种缺血和神经毒素的损害。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脑内蛋白质的合成,影响呼吸链,具有抗缺氧的保护能力,改善脑内能量代谢。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和催化其他激素系统。提供神经递质、肽类激素及辅酶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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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一旦出现过敏反应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3.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4.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血压、血钾及肾功能;6.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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