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焦躁障碍的症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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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猪脑组织提取、分离、精制而得的无菌制剂。内含约16种游离氨基酸,并含少量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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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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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31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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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焦躁障碍的症状改善。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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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疗程最好连续注射,参考病人年龄、病情以决定疗程长短及剂量,皮下注射不超过2ml,肌内注射不超过5ml。一般使用10ml,稀释于25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滴注,每日1次。约60-120分钟滴完,可连续使用10-14天为一疗程。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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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情况禁用。1对本药任一成分过敏者。2癫痫持续状态。3癫痫大发作,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4严重肾功能不良者。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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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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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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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焦躁障碍的症状改善。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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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大脑所特有的肽能神经营养药物。能以多种方式作用于中枢神经,调节和改善神经元的代谢,促进突然的形成,诱导神经元的分化,并进一步保护神经细胞免受各种缺血和神经毒素的损害。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脑内蛋白质的合成,影响呼吸链,具有抗缺氧的保护能力,改善脑内能量代谢。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和催化其他激素系统。提供神经递质、肽类激素及辅酶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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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旦出现过敏反应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