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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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坎地沙坦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酒石酸美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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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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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29 |
国药准字H20123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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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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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 |
治疗高血压100~200mg/次,一日2次,在血液动力学稳定后立即使用。急性心肌梗死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患者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即出现)。在已经溶栓的患者中可降低再梗死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2.5~5mg/次(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一次,共24~48小时,然后口服50~100mg/次,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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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2.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3.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或胆汁淤滞患者禁用。 |
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 常见(>1/100) 一般副作用 :疲劳,头痛,头晕 循环系统 :肢端发冷,心动过缓,心悸 胃肠系统 :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 少见 一般副作用 :胸痛,体重增加 循环系统 :心力衰竭暂时恶化 神经系统 :睡眠障碍,感觉异常 呼吸系统 :气急,支气管哮喘或有气喘症状者可发生支气管痉挛 罕见( 一般副作用 :多汗,脱发,味觉改变,可逆性性功能异常 血液系统 :血小板减少 循环系统 :房室传导时间延长,心律失常,水肿,晕厥 神经系统 :梦魇,抑郁,记忆力损害,精神错乱,神经质,焦虑,幻觉 皮肤 :皮肤过敏反应,银屑病加重,光过敏 肝 :转氨酶升高 眼 :视觉损害,眼干和/或眼刺激 耳 :耳鸣 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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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 在围产期及哺乳期大白鼠灌胃给予本制剂后,可看到10mg/kg/日以上给药组,新生仔肾盂积水的发生增多,另外也有报道,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给予包括坎地沙坦酯在内的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高血压患者,出现羊水过少症,胎儿、新生儿死亡,新生儿低血压,肾衰,高钾血症,头颅发育不良,以及可能由于羊水过少,引起四肢挛缩,颅面畸形等。因此,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本药。 另外仅在大白鼠妊娠末期或哺乳期给予本制剂时,在300mg/kg/日给药组,新生仔肾盂积水增多。哺乳期妇女避免用药,必须服药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认为对老年人不应过度地降压(有可能引起脑梗塞等)。应在观察患者的状态下慎重服用。 对于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起始剂量为4mg,用于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建议起始剂量为2mg,剂量需根据病情而增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各种问题,包括胎儿发育迟缓。β-受体阻滞剂对胎儿和新生儿可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或分娩期间不宜使用。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老年人药代动力学与年轻人相比无明显改变,因而老年患者用量无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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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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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坎地沙坦酯在体内迅速被水解成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坎地沙坦为选择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拮抗剂,通过与血管平滑肌AT1受体结合而拮抗血管紧张素Ⅱ的血管收缩作用,从而降低末梢血管阻力。另有认为:坎地沙坦可通过抑制肾上腺分泌醛固酮而发挥一定的降压作用。坎地沙坦不抑制激肽酶Ⅱ,不影响缓激肽降解。 在高血压患者进行的试验显示:患者多次服用本品可致血浆肾素活性、血管紧张素Ⅰ浓度及血管紧张素Ⅱ浓度升高;本品2-8mg每日1次连续用药,可使收缩压、舒张压下降,左室心肌重量、末梢血管阻力减少,而对心排出量、射血分数、肾血管阻力、肾血流量、肾小球滤过率无明显影响;对有脑血管障碍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对脑血流量无影响。 毒理学研究: 小鼠、大鼠和犬一次口服坎地沙坦酯2000mg/kg,均无死亡。NIH小鼠口服本品最大耐受量高达6750mg/kg。大鼠长期(26周)口服本品的无毒剂量为10mg/kg.d,彼格犬长期口服本品的无毒剂量为20mg/kg.d。 致突变、致癌、生殖损害的试验证明:坎地沙坦酯分别经微生物诱变、染色体畸变、哺乳动物细胞DNA基因突变试验证明本品无致突变作用。大鼠和小鼠分别给予本品300和1000mg/kg.d连续2年(104周)均未见有致癌作用(此剂量分别为每日推荐人用最大剂量32mg/d的7和70倍)。雌性和雄性大鼠口服本品300mg/kg.d(为每日推荐人用最大剂量83倍),对其生育力和生殖力无影响。生殖和胚胎毒性试验显示:给怀孕后期及其哺乳大鼠口服10mg/kg.d本品使子代存活数减少,肾盂积水发生率上升(为推荐人用最大剂量的2.8倍)。孕兔口服本品3mg/kg.d(约为推荐人用最大剂量的1.7倍),产生母体毒性(体重减轻或死亡),但对存活母体胎儿的存活率、体重、外形、内脏及骨骼发育无不利影响。给怀孕小鼠口服本品直到1000mg/kg.d(约为推荐人用最大剂量的138倍)未见母体毒性和对胎儿发育的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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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 (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坎地沙坦的清除率低下,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药代动力学】项)。 (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 (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6)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7)肾移植:对于近期做过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未有本品用药经验。 (8)大动脉和左房室瓣狭窄(阻塞性心肌肥大症):使用其他血管扩张剂的患者,患者血液动力学相关的大动脉或左房室瓣狭窄或者阻塞性心肌肥大症的病人特别慎用。 (9)轻、中度肾上腺素皮质激素过多症:轻、中度肾上腺皮质过多症患者对于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起作用的降压药物通常没有反应,因此不主张服用本品。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服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药物时,由于肾血流和滤过压的降低可能会使肾功能危险性增加,除非被认为治疗必需,应尽量避免服用本药。 (2)由于可能加重高血钾,除非被认为治疗必需,有高血钾的患者,尽量避免服用本药。另外,有肾功能障碍和不可控制的糖尿病,由于这些患者易发展为高血钾,应密切注意血钾水平。 (3)由于服用本制剂,有时会引起血压急剧下降,特别对下列患者服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增加剂量时,应仔细观察患者的状况,缓慢进行。 a、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 b、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 c、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特别是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 (4)因降压作用,有时出现头昏、蹒跚,故进行高空作业、驾驶车辆等操纵时应注意。 (5)手术前24小时最好停止服用。 (6)药物交付时:PTP包装的药物应从PTP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PTP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并发纵隔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
肾功能损害 肾功能对本品清除率无明显影响,因此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损害 通常肝硬化患者所用美托洛尔的剂量与肝功能正常者相同。仅在肝功能非常严重损害(如旁路手术患者)时才需考虑减少剂量。 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不可静脉给予维拉帕米。 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严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在没有伴随治疗的情况下,本品不可用于潜在的或有症状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可能加重(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