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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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曲林钠。 |
替米沙坦,其化学名称: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并咪唑]-1’-基)-甲基]-[1,1’-二联苯基]-2-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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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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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08 |
国药准字H2004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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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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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一般情况下,起始量可用25mg,一日1次,以后每周逐渐增加,最高至50mg,一日3次。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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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肝肾功能障碍。 3功能性痉挛状态。 4关节病变及外伤后肌痉挛。 535岁以上及应用雌激素的妇女。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00,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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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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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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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丹曲林钠是一种直接作用于骨骼肌的肌松剂。其主要作用部位是骨骼肌的肌浆网,通过抑制肌浆网释放钙离子而减弱肌肉收缩。 |
药理作用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起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呈高亲和性结合,该结合作用持久,但无任何部分激动剂效应。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替米沙坦可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阻断离子通道。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激酶Ⅱ)亦可降解缓激肽,由于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故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替米沙坦对其它受体(包括AT2和其它特征更少的AT受体,功能尚不清楚)无亲和力。在人体,给予80MG替米沙坦几乎可完全抑制血管紧张素II引起的血压升高,抑制效应持续24小时,在48小时仍可测到。首剂替米沙坦后3小时内降压效应逐渐明显。在治疗开始后4周可获得最大降压效果,并可在长期治疗中维持。动态血压监测显示,服药后降压效果持续超过24小时,包括下次给药前的4小时。这一结果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实验研究中得到证实:服用替米沙坦40MG和80MG后波谷与波峰的比值持续地在80%以上。恢复到基线SBP有明显的剂量-时间依赖关系。此方面关于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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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2.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及肝病史慎用。 |
肝功能不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