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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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曲林钠。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达比加群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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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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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08 |
国药准字H20203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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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
1.预防存在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的成人非瓣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SEE)。2.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或肺栓塞(PE)以及预防相关死亡。3.预防复发性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或肺栓塞(PE)以及预防相关死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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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一般情况下,起始量可用25mg,一日1次,以后每周逐渐增加,最高至50mg,一日3次。 |
口服,应用水整粒吞服,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如果出现胃肠道症状,建议随餐服用本品和/或服用质子泵抑制剂,例如泮托拉唑。请勿打开胶囊。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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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肝肾功能障碍。 3功能性痉挛状态。 4关节病变及外伤后肌痉挛。 535岁以上及应用雌激素的妇女。 |
安全性总结:已经通过11项临床试验共38141例患者对达比加群酯胶囊的安全性进行了总体评估;对其中的23939例达比加群酯胶囊患者进行了调查。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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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育龄期妇女/男性和女性的避孕。在接收本品治疗的育龄女性应避免妊娠。其余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预防存在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的成人非瓣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SEE):用于缺乏18岁以下患者使用达比加群酯胶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所以不推荐达比加群酯胶囊用于18岁以下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1.预防存在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的成人非瓣性房颤(NVAF)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SEE);2.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或肺栓塞(PE)以及预防相关死亡,预防复发性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或肺栓塞(PE)以及预防相关死亡;3.80岁及以上年龄的患者治疗剂量为每日220mg,即每次1粒110mg的胶囊,每日两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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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
1.预防存在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的成人非瓣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SEE)。2.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或肺栓塞(PE)以及预防相关死亡。3.预防复发性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或肺栓塞(PE)以及预防相关死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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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丹曲林钠是一种直接作用于骨骼肌的肌松剂。其主要作用部位是骨骼肌的肌浆网,通过抑制肌浆网释放钙离子而减弱肌肉收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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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2.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及肝病史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与抗凝药物联用时需密切监测;4. 定期检查肾功能和心电图;5. 出血风险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