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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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曲林钠。 |
活性成分为非洛地平。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3-二氯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甲乙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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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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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08 |
国药准字H2003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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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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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一般情况下,起始量可用25mg,一日1次,以后每周逐渐增加,最高至50mg,一日3次。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可进一步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一次可能就足够。剂量超过10mg一日一次通常不需要。2、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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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肝肾功能障碍。 3功能性痉挛状态。 4关节病变及外伤后肌痉挛。 535岁以上及应用雌激素的妇女。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轻微至中度的踝部水肿,该反应由外周血管扩张引起,是与剂量相关的。来自临床试验的经验显示2%的患者由于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开始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发生面部潮红、头痛、心悸、头晕和疲劳。这些反应常常是短暂的。偶尔有意识错乱和睡眠障碍的病例报告,但与非洛地平的联系尚未明确建立。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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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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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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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丹曲林钠是一种直接作用于骨骼肌的肌松剂。其主要作用部位是骨骼肌的肌浆网,通过抑制肌浆网释放钙离子而减弱肌肉收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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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2.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及肝病史慎用。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5. 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血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