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征、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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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磷酸腺苷葡胺,系环磷腺苷与葡甲胺(摩尔比1:1)的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氯沙坦钾50mg和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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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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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30 |
国药准字H20074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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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征、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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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加入20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一次,一次60~180mg; 2.静脉推注:加入20-40ml2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日一次,一次90mg。 |
每日1次,一次1~2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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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药物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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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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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的中期和后期,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发育胚胎的损伤甚至死亡。故发现妊娠后,应尽快停用本品。虽然尚无在妊娠妇女中使用本品的经验,但动物实验证实氯沙坦钾对胎儿和新生儿有损伤和致死作用,其机制被认为是通过药物对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介导作用。在人类,胎儿的肾灌注开始于妊娠中期,而肾灌注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发育。因此,如果在妊娠的中期或后期服用本品,胎儿的危险性会增加。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带血中。建议有高血压而无其它疾病的妊娠妇女不要常规使用利尿剂,以免使母亲和胎儿遭受不必要的危害,如胎儿或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症和可能发生于成年人的其它不良反应。利尿剂不能阻止妊娠毒血症的发展,并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它对毒血症有疗效。还不清楚氯沙坦能否通过乳汁排泌.但噻嗪类药物能出现于人乳汁中。由于它对哺乳婴儿的潜在不良作用,应权衡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停止授乳还是停止用药。儿童用药: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未确定。老年用药:临床研究中,本品对老年(≥65岁)和年轻(<65岁)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无临床显著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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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征、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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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环磷酸腺苷葡胺为非洋地黄类强心剂,具有正性肌力作用,能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心脏泵血功能,有扩张血管作用,可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细胞代谢,保护缺血、缺氧的心肌;能够改善窦房结P细胞功能。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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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注不应太快,用量在150mg以上应在90分钟以上滴完。 2.如遇心悸、心慌、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4.避免与钾盐或含钾药物合用;5.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