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征、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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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磷酸腺苷葡胺,系环磷腺苷与葡甲胺(摩尔比1:1)的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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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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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30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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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征、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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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加入20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一次,一次60~180mg; 2.静脉推注:加入20-40ml2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日一次,一次90mg。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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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药物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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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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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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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征、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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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环磷酸腺苷葡胺为非洋地黄类强心剂,具有正性肌力作用,能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心脏泵血功能,有扩张血管作用,可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细胞代谢,保护缺血、缺氧的心肌;能够改善窦房结P细胞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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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注不应太快,用量在150mg以上应在90分钟以上滴完。 2.如遇心悸、心慌、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