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硫脒,其化学名称为(6R,7R)-3-[(乙酰氧基)甲基]-7-[α-(N,N-二异丙基脒硫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内铵盐。 |
盐酸维拉帕米 |
|
生产企业 |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79 |
国药准字H120200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0.5g~1.0g,一日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50~100mg/kg,分3~4次给药。 静脉注射:一次2g,一日2~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50~100mg/kg,分2~4次给药。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12片)。 1... |
|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 |
1.维拉帕米能导致与心脏传导(房室传导阻滞)和心率(窦性心率过缓、窦性停搏和心脏猝停)有关的不良作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
药理作用 |
1.盐酸维拉帕米为钙离子拮抗剂。通过调节心肌传导细胞、心肌收缩细胞以及动脉血管平滑肌细胞细胞膜上的钙离子内流,发挥其药理学作用,但不改变血清钙浓度。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头孢菌素类及青霉素类的药物过敏史,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做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 |
警告: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并需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