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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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硫脒,其化学名称为(6R,7R)-3-[(乙酰氧基)甲基]-7-[α-(N,N-二异丙基脒硫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内铵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培哚普利叔丁胺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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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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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79 |
国药准字H2010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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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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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0.5g~1.0g,一日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50~100mg/kg,分3~4次给药。 静脉注射:一次2g,一日2~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50~100mg/kg,分2~4次给药。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
培哚普利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2、已使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1)开始治疗之前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剂。如果必要,以后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剂。(2)或由2mg开始治疗,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剂量。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开始的最初15天内,建议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3、老年人(参阅:注意事项)由小剂量(2mg/天,早晨服药)开始治疗,如果必要,一个月之后,增加至4mg/天。假如以前的检查显示肾功能异常并非是由于年龄而造成,必要时可以根据病人的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参阅:下表)。肌酐清除率能精确显示老年人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是根据血肌酐并用年龄,体重和性别修正,用公式计算:(140-年龄)*体重/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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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 |
临床副作用: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3.少数病例皮疹;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参阅:警告).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肾衰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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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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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试验无致畸报道。儿童用药:儿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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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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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头孢菌素类及青霉素类的药物过敏史,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做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 |
1.与其他药物一样,本品对部分人可能有不良反应,如胃肠道不适、眩晕、痉挛、局部皮疹;干咳偶有出现。若上述情况持续,请通知您的医师。 2.在下述情况下禁止使用本品:以前对培跺普利有过敏反应,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 3.接受血液透析的病人可能有过敏反应,应慎用。 4.无论是意外或有意服药过量,预测的症状和体征都与低血压有关。必须立即通知医师,除洗胃外,应立即建立静脉通道作等渗盐水输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