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的辅助治疗。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以及白细胞减少,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阿魏酸钠。化学名称:3-甲氧基-4-羟基桂皮酸钠盐二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化学名称: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并咪唑]-1’-基)-甲基]-[1,1’-二联苯基]-2-羧酸;分子式:C33H30N4O2分子量:514.63 |
|
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23 |
国药准字H2005099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的辅助治疗。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以及白细胞减少,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1~0.3g,一日1次,溶解后加入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500ml静滴。肌内注射:一次0.1g,一日1~2次,临用前以生理盐水2~4ml溶解。建议一个疗程为10天。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1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儿童和青少年: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尚无足够数据显示本品能否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未显示致畸性,但显示胚胎毒性。因此,慎重起见,在妊娠前三个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计划妊娠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个三个月期间),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妊娠中末期。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本品。哺乳期使用:由于本品是否经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间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的辅助治疗。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以及白细胞减少,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动物研究结果显示阿魏酸钠能抑制丙二醛及血栓素B2的产生,减轻心肌水肿及乳酸脱氢酶的释放,并能促进6-酮-前列腺F1α的产生,具有抗血小板聚集、舒张血管及心肌保护作用。 |
||
注意事项 |
如发现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而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 mL/分钟,参见禁忌症)。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后短期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纠正血钠及血容量水平。 与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有关的其它情况:对于血管张力以及肾功能主要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病人(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潜在肾脏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响该系统的药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急性肾功能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