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的辅助治疗。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以及白细胞减少,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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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阿魏酸钠。化学名称:3-甲氧基-4-羟基桂皮酸钠盐二水合物。 |
本品活性成份为厄贝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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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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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23 |
国药准字H200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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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的辅助治疗。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以及白细胞减少,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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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1~0.3g,一日1次,溶解后加入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500ml静滴。肌内注射:一次0.1g,一日1~2次,临用前以生理盐水2~4ml溶解。建议一个疗程为10天。 |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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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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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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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在计划妊娠前应转换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妊娠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查出怀孕,应尽快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泌乳: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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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的辅助治疗。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以及白细胞减少,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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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研究结果显示阿魏酸钠能抑制丙二醛及血栓素B2的产生,减轻心肌水肿及乳酸脱氢酶的释放,并能促进6-酮-前列腺F1α的产生,具有抗血小板聚集、舒张血管及心肌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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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如发现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高钾血症患者慎用;3.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含钾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