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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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肼屈嗪。其化学名称为:1-肼基-2,3-二氮杂萘的盐酸盐。 |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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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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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951 |
国药准字J2019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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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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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次10mg,每日4次,饭后服用。2-4天后,加至25mg每日4次,共一周;第二周后增至每次50mg,每日4次。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300mg。儿童常用量口服,按体重750μg/kg或按体表面积25mg/m2,每日2-4次,1-4周内渐增至最大量,7.5mg/kg或每日300mg。 |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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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主动脉瘤、脑中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应视为禁忌症。 |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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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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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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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烟酸类衍生物。 1降压:降压作用的确切机制未明。主要扩张小动脉,对静脉作用小,使周围血管阻力降低,心率增快,心每搏量和心排血量增加。长期应用可致肾素分泌增加,醛固酮增加,水钠潴留而降低效果。 2心力衰竭:本品增加心排出量,降低血管阻力与后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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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中度原发性高血压,肼屈嗪合并应用利尿药和β受体阻滞剂则可以获得良好疗效。但本药不宜单独应用,老年患者应用此药时须特别注意。合并冠心病患者因可致心肌缺血,亦宜慎用。动物研究中发现本品大剂量有致肿瘤作用。已有的研究未发现本品的致突变作用。用药期间随访检查抗核抗体、血常规,必要时查红斑狼疮。长期给药可产生血容量增大、液体潴留,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排血量增加,使本品的降压作用减弱。缓慢增加剂量或合用β阻滞剂可使副作用减少。停用本品须缓慢减量,以免血压突然升高。食物可增加起生物利用度,故宜在餐后服用。本品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5.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等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