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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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肼屈嗪。其化学名称为:1-肼基-2,3-二氮杂萘的盐酸盐。 |
活性成分为非洛地平。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3-二氯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甲乙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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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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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951 |
国药准字H2003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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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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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次10mg,每日4次,饭后服用。2-4天后,加至25mg每日4次,共一周;第二周后增至每次50mg,每日4次。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300mg。儿童常用量口服,按体重750μg/kg或按体表面积25mg/m2,每日2-4次,1-4周内渐增至最大量,7.5mg/kg或每日300mg。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可进一步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一次可能就足够。剂量超过10mg一日一次通常不需要。2、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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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主动脉瘤、脑中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应视为禁忌症。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轻微至中度的踝部水肿,该反应由外周血管扩张引起,是与剂量相关的。来自临床试验的经验显示2%的患者由于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开始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发生面部潮红、头痛、心悸、头晕和疲劳。这些反应常常是短暂的。偶尔有意识错乱和睡眠障碍的病例报告,但与非洛地平的联系尚未明确建立。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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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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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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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烟酸类衍生物。 1降压:降压作用的确切机制未明。主要扩张小动脉,对静脉作用小,使周围血管阻力降低,心率增快,心每搏量和心排血量增加。长期应用可致肾素分泌增加,醛固酮增加,水钠潴留而降低效果。 2心力衰竭:本品增加心排出量,降低血管阻力与后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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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中度原发性高血压,肼屈嗪合并应用利尿药和β受体阻滞剂则可以获得良好疗效。但本药不宜单独应用,老年患者应用此药时须特别注意。合并冠心病患者因可致心肌缺血,亦宜慎用。动物研究中发现本品大剂量有致肿瘤作用。已有的研究未发现本品的致突变作用。用药期间随访检查抗核抗体、血常规,必要时查红斑狼疮。长期给药可产生血容量增大、液体潴留,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排血量增加,使本品的降压作用减弱。缓慢增加剂量或合用β阻滞剂可使副作用减少。停用本品须缓慢减量,以免血压突然升高。食物可增加起生物利用度,故宜在餐后服用。本品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5. 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血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