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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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利血平0.03mg、硫酸双肼屈嗪4.17mg、氢氯噻嗪3.13mg、氯化钾30mg、维生素B11mg、维生素B61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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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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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22 |
国药准字J2017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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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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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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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禁用。3、抑郁症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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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利血平可以通过胎盘引起胎儿呼吸道分泌增多、鼻充血等,并可进入乳汁引起婴儿呼吸道分泌增多、鼻充血、青紫、低温和食欲不振,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和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D-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l-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他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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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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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耗竭周围交感神经末梢的去甲肾上腺素,心、脑及其他组织中的儿茶酚胺和5-羟色胺贮存达到抗高血压、减慢心率和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降压作用主要通过减少心输出量和降低外周阻力、部分抑制心血管反射实现。减慢心率的作用对正常心率者不明显,但对于窦性心动过速者则明显。利血平作用于下丘脑部位产生镇静作用,但无嗜睡和麻醉作用,不改变睡眠的脑电图。可缓解高血压病人焦虑、紧张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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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体弱、肾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冠心病患者慎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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