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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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 |
本品活性成份为匹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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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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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405 |
国药准字H201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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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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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通常,成人一日1次,晚饭后口服匹伐他J钙1~2mg。按照年龄和治疗反应适当增减剂量,在LDL胆固醇降低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增量,每日最大给药量为4mg。注意事项:1.肝病患者给药时,初始给药量为每日1mg,最大给药量为每日2mg(参照【注意事项】中慎重给药、【药代动力学】)。2.由于随着匹伐他丁钙给药量(血药浓度)的增加,会有横纹肌溶解症有关的不良事件发生,因此增量至4mg时,要充分往意CK(CPK)升高、肌红蛋尿、肌肉痛及无力感等横纹肌溶解症前期症状。(国外临床试验中8mg以上的给药由于横纹肌溶解症及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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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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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以下患者原则上禁止给药,但如有必要可慎重给药:肾功能相关的临床检查值异常的患者,只限于判断本药与贝特类药物在临床上不得不合并用药的情况(易引起横纹肌溶解症)。(参照【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给药。[关于妊娠中给药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动物实验(大鼠) 的围产期和哺乳期给药试验(1mg/kg以上) 中,雌性动物在分娩前后出现死亡。另外在兔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0.3mg/kg'以上) 中也发现雌性动物的死亡。给子大鼠大量的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时有出现胎儿骨骼畸形的报告。还有人类在妊娠3个月内服用了其他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后出现了胎儿先天性畸形的报告]2.哺乳期的妇女禁止使用。[动物实验(大鼠)发相会向乳汁转移。]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一般的高龄患者都生理功能下降,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则注意减量使用(有易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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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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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方中主药丹参含丹参酮、丹参素等有效成分,具有多方面的药理作用。实验证明能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量,具有抗心肌缺血和梗塞的作用,有扩张外周血管和降低血压的作用;能明显改善微循环,增大血流量,增强耐缺氧能力,还具有镇静和镇痛作用。三七含三七皂甙、黄酮等有效成分,能扩张冠状动脉,减低冠脉阻力,增加冠脉流量,能降低动脉压、心肌耗氧量及心肌的提取氧率,能促进凝血,缩短凝血时间,具有良好的止血作用。但本品又有显著的抗凝血作用,能抑制血小板功能,促进纤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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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1. 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 肌病或肌酸激酶升高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 与环孢素等药物合用时需注意相互作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