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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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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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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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405 |
国药准字H20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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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1.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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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1.治疗高血压的常用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体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初始计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初始计量。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关测时,更快的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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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氨氯地平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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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未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老年用药:本品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AUC)增加由清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的趋势。有报道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逐渐增量为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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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1.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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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方中主药丹参含丹参酮、丹参素等有效成分,具有多方面的药理作用。实验证明能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量,具有抗心肌缺血和梗塞的作用,有扩张外周血管和降低血压的作用;能明显改善微循环,增大血流量,增强耐缺氧能力,还具有镇静和镇痛作用。三七含三七皂甙、黄酮等有效成分,能扩张冠状动脉,减低冠脉阻力,增加冠脉流量,能降低动脉压、心肌耗氧量及心肌的提取氧率,能促进凝血,缩短凝血时间,具有良好的止血作用。但本品又有显著的抗凝血作用,能抑制血小板功能,促进纤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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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1.警告:尤其是对那些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罕有发生心绞痛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这些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本品引起的血管扩张是逐渐发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下罕见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周围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充血性心衰患者的使用:总的来说,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应谨慎。但在与安慰剂对照的PRAISE研究中,同时接受地高辛,利尿剂和ACEI治疗的心功能不全病人(NYHAIII-IV),联合本品治疗,随访平均14个月,未观察到对患者的生存率或发病率(指致死性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塞及由于心衰加重而住院的发生率)有负面的影响。在697名NYHAIII-IV级心功能不全患者,8--12W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通过测量运动耐量,左心射血分数和临床症状等指标显示本品不会使患者的心衰症状加重。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它所有的钙拮抗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本品仅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