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 |
干漆(炭)、红参、黄芩、牛膝、天花粉、土鳖虫(炒)、牡丹皮、大黄(制)、吴茱萸(盐)、桃仁、玄明粉、川穹、葶苈子、地龙(炒)、列当(酒)、地黄、水蛭(烫)、肉桂、茯苓、琥珀、朱砂等。 |
|
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405 |
国药准字Z2202111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脑塞通丸,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益气养阴,用于脑血栓、脑瘀血后遗症,肢体偏瘫,手足麻木,语言障碍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
|
成分 |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脑塞通丸,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益气养阴,用于脑血栓、脑瘀血后遗症,肢体偏瘫,手足麻木,语言障碍等。 |
|
药理作用 |
方中主药丹参含丹参酮、丹参素等有效成分,具有多方面的药理作用。实验证明能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量,具有抗心肌缺血和梗塞的作用,有扩张外周血管和降低血压的作用;能明显改善微循环,增大血流量,增强耐缺氧能力,还具有镇静和镇痛作用。三七含三七皂甙、黄酮等有效成分,能扩张冠状动脉,减低冠脉阻力,增加冠脉流量,能降低动脉压、心肌耗氧量及心肌的提取氧率,能促进凝血,缩短凝血时间,具有良好的止血作用。但本品又有显著的抗凝血作用,能抑制血小板功能,促进纤溶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孕妇忌服或遵医嘱。本品含有朱砂,不宜大量服用,也不宜少量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