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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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七叶皂苷钠,是七叶树科植物天师栗(Aesculus wilsonii Rehd.)的干燥成熟种子提取得到的三萜皂苷的钠盐,其主要组分为七叶皂苷钠A、B、C、D。分子式:C55H85O24Na分子量:11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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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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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405 |
国药准字H2005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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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各种原因所致的软组织肿胀、静脉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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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饭后口服。成人用量:每次1-2片,早、晚各1次,20天为1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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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个别情况下出现轻微胃肠道不适,不需要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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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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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各种原因所致的软组织肿胀、静脉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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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方中主药丹参含丹参酮、丹参素等有效成分,具有多方面的药理作用。实验证明能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量,具有抗心肌缺血和梗塞的作用,有扩张外周血管和降低血压的作用;能明显改善微循环,增大血流量,增强耐缺氧能力,还具有镇静和镇痛作用。三七含三七皂甙、黄酮等有效成分,能扩张冠状动脉,减低冠脉阻力,增加冠脉流量,能降低动脉压、心肌耗氧量及心肌的提取氧率,能促进凝血,缩短凝血时间,具有良好的止血作用。但本品又有显著的抗凝血作用,能抑制血小板功能,促进纤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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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严重心力衰竭患者慎用;4.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肾功能和电解质;6. 避免与酸性药物同时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