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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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群地平。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非诺贝特。化学名称: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分子式: C20H21CLO4分子量:36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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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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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786 |
国药准字H32022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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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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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口服10mg,每日1次,以后可根据情况调整为20mg,每日2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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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禁用。 |
1.发生率约有2%-15%。 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 3.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 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5.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 6.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 7.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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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在孕妇中应用的研究尚不充分,已有的临床应用尚未发生问题,但应注意不良反应。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用血药浓度较高,但半衰期未延长,故宜适当减少剂量;正在服用-受体阻滞剂者应慎重加用本品。合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体循环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推荐老年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0mg(1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人单剂量口服本品的清除率与成年人相似,但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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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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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1.本品为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2.本品抑制血管平滑肌和心肌的跨膜钙离子内流,但以血管作用为主,故其血管选择性较强。3.本品引起冠状动脉、肾小动脉等全身血管的扩张,产生降压作用。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大鼠口服同类药物硝苯地平两年未见有致癌作用。体内致突变研究结果阴性。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吸收良好,但存在明显的首过效应。蛋白结合率98%。早期研究报道t1/2为2小时,近期研究由于使用了更敏感的测定设备,报道T1/2在10至22小时。本品口服后约1.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口服后30分钟收缩压开始下降,60分钟后舒张压开始下降,降压作用在1至2小时最大,持续6至8小时。本品在肝内广泛代谢,其代谢产物70%经肾排泄,8%随粪便排出。肝病患者血药浓度和消除半衰期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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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可能出现血碱性磷酸酶增高。2.肝功能不全时血药浓度可增高,肾功能不全时对药代动力学影响小,以上情况慎用本品。3.绝大多数患者服用此药后仅有可以耐受的轻度低血压反应,但个别患者可出现严重的体循环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初期调整药量期间或者增加药物用量的时候,特别是合用?-受体阻滞剂时。故服用本品期间须定期测量血压。4.已经证明极少数的患者,特别是那些有严重冠状动脉狭窄的患者,在服用此药或者增加剂量期间,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其机制尚不明了。故服用本品期间须定期作心电图。5.少数接受?-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在开始服用此药后可发生心力衰竭,有主动脉狭窄的患者这种危险性更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中应用的研究尚不充分,已有的临床应用尚未发生问题,但应注意不良反应。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应用血药浓度较高,但半衰期未延长,故宜适当减少剂量;正在服用?-受体阻滞剂者应慎重加用本品。合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体循环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推荐老年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0mg。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 2.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功能试验; ③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