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改善冠心病的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心律失常以及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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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果糖二磷酸钠。 分子式:C6H11O12P2Na3 分子量:406.06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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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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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86 |
国药准字H2006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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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改善冠心病的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心律失常以及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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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50~100ml,每日1~2次,最大量200ml/日,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分钟4~7ml,或遵医嘱,伴有心力衰竭时,剂量减半。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进行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没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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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高磷酸血症,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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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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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药效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总体差异,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但是不能排除某些年龄较大的个别患者敏感性较高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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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改善冠心病的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心律失常以及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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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存在于体内的糖代谢中间产物,它通过调节糖代谢中若干酶的活性产生药理作用。外源性1,6-二磷酸果糖可提高细胞内三磷酸腺苷和磷酸肌酸的浓度、促进钾离子内流、增加红细胞内二磷酸甘油酸的含量、抑制氧自由基和组织胺释放等多种药理作用,能减轻机体因缺血、缺氧造成的损害,尤其是对缺血性心脏病更显出良好的保护作用。急性毒性试验表明,以0.4和0.6g/kg/min的速度静脉输注FDP,实验鼠与实验兔的致死量分别为5.0g/kg和5.8g/kg。急性毒性反应似乎和大剂量FDP水解后造成大量无机磷进入体循环所致毒性有关。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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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者应予监测血磷。 2宜单独使用,勿溶入其它药物,尤其忌溶于碱性溶液和钙盐中。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