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缬沙坦氢氯噻嗪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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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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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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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92 |
国药准字H2008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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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缬沙坦氢氯噻嗪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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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缬沙坦氢氯噻嗪每片含有缬沙坦80mg和氢氯噻嗪12.5mg。当用缬沙坦单一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时,用氢氯噻嗪25mg每日一次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或发生低血钾时,可改用缬沙坦氢氯噻嗪(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每次一片,每日一次,在服药2-4周内可达到最大的抗高血压疗效。对于轻至中度的肾功能衰竭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轻至中度肝功能衰竭(非胆管性无胆汁淤积)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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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缬沙坦、氢氯噻嗪、其他磺胺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2.妊娠(见妊娠和哺乳)。3.严重的肝功能受损,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郁积。4.严重的肾脏衰竭(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无尿。5.难治性低钾血症,低钠血症或高钙血症和症状性高尿酸血症。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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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关于本品在儿童中治疗应用的研究资料尚不足。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根据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作用机理,不能排出其对胚胎的损害。在妊娠的第4-6月和709月在宫中接触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RAS系统的药物类别)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另外,回顾性数据显示,最初的三个月使用ACE抑制剂的患者有出现潜在的出生缺陷的风险。在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血小板减少症,并且可能发生在成人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有报道孕妇在误服缬沙坦后出现自发流产、羊水过少、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情况,因此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 老人注意事项: 与青年志愿者相比,一些老年人的缬沙坦浓度稍增高,但无临床意义。有数据显示,与年轻健康志愿者相比,老年人氢氯噻嗪系统清除率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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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缬沙坦氢氯噻嗪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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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对数种动物的多项临床前安全性研究发现,缬沙坦、氢氯噻嗪及缬沙坦:氢氯噻嗪均未表现出系统或靶器官毒性作用。高剂量缬沙坦:氢氯噻嗪(100:31.25至600:187.5mg/kg体重)可致大鼠红细胞参数(红细胞、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下降及肾脏血液动力学改变(在最高剂量水平出现中至重度血浆尿素水平升高,血浆钾、镁浓度升高及轻度尿量增加,电解质水平升高,轻微肾小管嗜碱粒细胞增多及入球小动脉厚)。在狨猴试验(30:9.375至400:12Smg/kg体重)中,该变化与大鼠试验相似但程度有所加重,尤其是较高剂量水平对肾脏的影响更为显著,这种变化可引发肾病,包括尿素和肌酐水平升高。2.在这两种动物的试验中均观察到肾小球球旁细胞肥大,这些变化是由缬沙坦:氢氯噻嗪的药理学协同作用(其作用强度大约为单用缬沙坦的10倍)引起,而非叠加效应,该协同作用致使降压效应延长,这在狨猴试验中尤为突出。在人体研究中,治疗剂量的缬沙坦:氢氯噻嗪与肾小球球旁细胞肥大似乎并无相关性。临床前安全性研究的主要发现为两种药物的药理学协同作用,但未发现两种药物相互作用的证据。在临床实践中,两种药物作用表现为叠加,而此种叠加作用在临床前研究中未显示有任何临床意义。3.由于无证据显示缬沙坦和氢氯噻嗪之间具有任何相互作用,因此未对缬沙坦:氢氯噻嗪复方制剂进行致突变、诱裂性及致癌性的试验,但是分别对缬沙坦和氢氯噻嗪进行的致突变、诱裂性致癌性的试验均显示阴性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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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清电解质变化:与保钾利尿剂、补钾制剂、含钾的盐替代物或其他可增加钾水平(如肝素)的药物合用需要小心。噻嗪类利尿剂治疗有低血钾的报道,因而应当定期检测血钾水平。2.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在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开始给予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应用本品治疗前,应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仰卧,必要时可以给予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恢复治疗。3.肾动脉狭窄: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孤立肾狭窄的患者中,没有使用本品的经验。4.肾功能不全: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5.肝功能不全:对于非胆汁郁积的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但应小心使用本品。肝脏疾病对氢氯噻嗪的药代动力学影响并不显著。6.系统性红斑狼疮:有报道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能引发或加重系统性红斑狼疮。7.其他代谢紊乱: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影响葡萄糖耐量和增加血清胆固醇,甘油三酯和尿酸水平。8.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与其他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应小心。9.对运动员的影响:本品含氢氯噻嗪,噻嗪类利尿剂可影响兴奋剂的代谢与排泄,因此有可能降低兴奋剂尿检的灵敏度,故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肌病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