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轻度至重度高血压和心绞痛;静注能治疗高血压危象。适用于:1.轻、中度高血压病。2.高血压孕妇或先兆子痫。3.嗜铬细胞瘤。4.急进型高血压和高血压危象。5.控制全身麻醉时的低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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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拉贝洛尔。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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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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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710 |
国药准字H1097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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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轻度至重度高血压和心绞痛;静注能治疗高血压危象。适用于:1.轻、中度高血压病。2.高血压孕妇或先兆子痫。3.嗜铬细胞瘤。4.急进型高血压和高血压危象。5.控制全身麻醉时的低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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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每次100~200mg,每日2~3次,于饭后服用。严重高血压时剂量可增至每次400mg,每日3~4次。每日剂量不超过2400mg。 |
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片),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2片),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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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脑溢血、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及支气管哮喘患者。 |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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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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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轻度至重度高血压和心绞痛;静注能治疗高血压危象。适用于:1.轻、中度高血压病。2.高血压孕妇或先兆子痫。3.嗜铬细胞瘤。4.急进型高血压和高血压危象。5.控制全身麻醉时的低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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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兼具α和β受体阻断作用的药物。有较弱的内在活性及膜稳定作用。阻断β受体的作用为阻断α受体作用的4-8倍;阻断β1受体的作用为普萘洛尔的1/4,阻断β2受体的作用为普萘洛尔的1/17-1/11。本品阻断β1受体的作用比阻断β2受体的作用比阻断β1受体作用略强。在等效剂量下,其心率减慢作用比普萘洛尔轻,降压作用出现较快。本品阻断α受体所致的血管舒张作用也参与降压和抗心绞痛机制。与单纯的β受体阻断药相比,该药在立位和运动试验时的降压作用较强。此外可使肾血流量增加,而普萘洛尔使之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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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心脏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给药期间患者应保持仰卧位,用药后要平卧3hr,以防体位性低血压发生。 |
1. 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 2. 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 4.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 5. 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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