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原发型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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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分子式:C17H18N2O6分子量:346.34 |
氯沙坦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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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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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92 |
国药准字H200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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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原发型高血压 |
适用于治疗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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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请按医生处方服用本品,否则将难于达到最佳治疗效果。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应基于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对药物反应情况。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逐步建立标准的给药方案。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并应降低给药剂量。严重脑血管疾病患者应接受低剂量治疗。除非有其他的处方指导,建议本品的用药剂量如下:成人标准给药剂量-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2片(劳累型心绞痛)(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血管痉挛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2片(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标准给药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20mg;剂量可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40mg。-原发型高血压每日2次,每次2片(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口服。标准给药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20mg;剂量可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40mg。给药方法:本品应饭后整片用水送服;若与食物同服可延缓但不减少药物的吸收;两次给药间隔应不少于4小时;应逐步停止使用本品,尤其在用药剂量较高的情况下。 |
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对血管容量积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见注意事项)。 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做血液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 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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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硝苯地平及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2、曾出现过心源性休克3、重度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4、不稳定型心绞痛5、近期心肌梗塞(最近4周内)6、正在服用利福平的患者7、孕妇 |
临床试验发现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一般不需终止治疗。应用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 在对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研究中,发生率I%、与药物有关、发生率比安慰剂高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头晕。另外,不足1%的病人发生与剂量有关的体位性低血压。尽管皮疹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较安慰剂低,但也有个别报导。 在这些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双盲对照研究中,应用本品后,不论是否与药物有关,发生率在1%及以上的不良反应有: 除上述不良事件外,至少两个病人/受试者使用氯沙坦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或发生率<1%的其他不良事件如下,不能确定这些事件是否与氯沙坦有关: 全身:面部浮肿,发热,直立效应,昏厥; 心血管系统:心绞痛,二度房室传导阻滞,心血管意外,低血压,心肌梗塞,心律不齐包括心房纤颤、心悸、窦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室性纤颤、肺水肿; 消化系统:厌食,便秘,牙痛,口干,胃肠胀气,胃炎,呕吐; 血液系统:贫血; 代谢:痛风; 骨胳肌肉系统:臂痛,臀痛,关节肿胀,膝痛,骨胳肌肉痛,肩痛,僵硬,关节痛,关节炎,纤维肌痛,肌无力; 神经/精神系统:焦虑,焦虑症,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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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当发现怀孕时,应该尽早停用本品。 尽管没有怀孕妇女使用本品的经验,但使用氯沙坦钾进行的动物研究已证明有胎儿及新生儿损伤和死亡,其机制被认为是通过药物介导而对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作用所致。对于人类,胎儿从在怀孕中期开始的肾灌注,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发育,因此,如果在怀孕的中期和后期应用本品,对胎儿的危险会增加。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知道氯沙坦是否经人乳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可经人乳分泌,而对哺乳婴儿产生不良作用,故应该从对母体重要性的考虑来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用药物。儿童用药:在儿童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没有年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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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原发型高血压 |
适用于治疗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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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硝苯地平作为一种钙离子内流阻滞剂(慢通道阻滞剂或钙离子拮抗剂),抑制钙离子跨膜流入心肌或平滑肌,从而减低外周血管阻力,包括冠状动脉(正常供血区或缺血区),使血管扩张,因而可降低血压,增加冠状动脉血供。硝苯地平能抑制自发或麦角新碱所引发的冠状动脉痉挛。硝苯地平能抑制心肌收缩,减低心肌做功,减少心肌耗氧量,减缓心绞痛。治疗用量时,硝苯地平对窦房结和房室结功能影响小。给予硝苯地平后,血压下降可能有反射性心跳加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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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及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在咨询医生后,及特殊监护条件下,才可服用本品。即使患者仅在过去出现过上述情况,也应该如此操作。虽然在心绞痛患者硝苯地平引起的低血压一般是适度的并可以耐受,但偶尔会出现血压过度下降,患者不能耐受。这种现象出现在开始用药,剂量增加和合并应用β受体阻滞剂患者。曾有报道合并应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患者在进行冠状动脉分流术时,使用大剂量芬太尼出现严重低血压和/或需要增加血容量。这种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出现,也可能在单用硝苯地平,低剂量芬太尼,其他外科手术过程或麻醉药时出现。使用硝苯地平治疗患者使用大剂量芬太尼时,医生应注意这类问题,如若可能手术前(至少36小时)体内硝苯地平应洗脱。使用硝苯地平治疗高血压和/或心绞痛的患者心绞痛和/或心肌梗塞可能增加。极少见,特别是有严重的闭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用药和/或增加剂量时发作的频率、持续时间和/或程度增加。但机制不明确。逐渐减少β受体阻滞剂的用量比在使用硝苯地平前骤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要好。近期停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可能出现停药综合症,心绞痛增加,可能与儿茶酚胺的敏感性增加有关。极少见,通常是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开始使用硝苯地平后出现心力衰竭,具有主动脉狭窄的患者具更大的风险性。由于肝功能不全患者对硝苯地平的分解延缓,医生应严密监控用药过程。如果需要,应减少用药剂量。对重度脑循环(脑血管疾病)患者应采取低用药剂量。对恶性高血压伴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应注意由于血管扩张可能出现的血压显著降低。对于从事车辆驾驶、机械操作及无适当安全防范措施人员,由于用药个体安全反应不同,本品可能会影响其应答能力。此影响主要出现在治疗初期、剂量增加、药物更换或同时饮酒时。因此从事上述工作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接受定期的临床随访。若服用本品的剂量过低或漏服,不可一次服用双倍剂量的本品,应按照处方规定的给药间隔服用下一个正常剂量。 |
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 血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见用法用量)。 肝功能损害伤:药代动力学资料表明,肝硬化病人氯沙坦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故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用法用量)。 肾功能损害伤: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的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其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