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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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莫雷西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前列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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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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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72 |
国药准字H20083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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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间歇性跛行、疼痛和冷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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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在应用本品前,应停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1~2个半衰期。口服,成人常用量150~300mg,每8小时一次,极量为每日900mg。 |
通常,成人饭后口服。一次40μg,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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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且无起搏器者应禁用。 2.禁用于心源性休克与过敏者。 |
1.严重不良反应:(1)出血倾向:脑出血(低于0.1%)、消化道出血(低于0.1%)、肺出血(发生率不明),眼底出血(低于0.1%),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2)休克(发生率低于0.1%):有引起休克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发现血压降低、心率加快、面色苍白、恶心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3)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曾有出现间质性肺炎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4)肝功能低下(发生率不明):曾有出现黄疸和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5)心绞痛(发生率不明):曾有发生心绞痛的报告,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6)心肌梗塞(发生率不明):曾有发生心肌梗塞的报告,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有发生下列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并给予适当的处置。详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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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该药在18岁以下儿童应用的报道。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孕妇和胎儿的安全性不详。可通过乳汁排泄。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心脏以外的不良反应停药者多。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服本品(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服用本品,必须服用时,应停止哺乳(大鼠的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可以在乳汁中分布)。儿童用药:儿童服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时应注意用药量(通常老年人生理功能有所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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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间歇性跛行、疼痛和冷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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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1类抗心律失常药,具体分类尚有不同意见。它可抑制快Na+内流,具有膜稳定作用,缩短2相和3相复极及动作电位时间,缩短有效不应期。对窦房结自律性影响很小,但可延长房室及希浦系统的传导。本品血液动力学作用轻微,在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可使心衰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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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CAST试验证实本品在心肌梗死后无症状的非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病人中可增加两周内的死亡率,长期应用也未见到对改善生存有益,故应慎用于此类病人。 2.注意促心律失常作用与原有心律失常加重的鉴别。用药早期最好能进行监测。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Ⅰ度房室阻滞和室内阻滞; (2)肝或肾功能不全; (3)严重心衰。 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1)血压; (2)心电图; (3)肝功能。 |
下列患者请慎重服药: (1)正在使用抗凝血药、抗血小板药、血栓溶解剂的患者。 (2)月经期的妇女。 (3)有出血倾向及其因素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