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存在营养不良但有完全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正常进食的病人的营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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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麦芽糖糊精、酪蛋白、植物脂肪、卵磷脂、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
知母、牡丹皮、黄柏、山药、熟地黄、茯苓、山茱萸(制)、泽泻。辅料为蔗糖、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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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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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444 |
国药准字Z200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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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存在营养不良但有完全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正常进食的病人的营养治疗。 |
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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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经管道喂养或直接饮用。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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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完全性肠道梗阻患者禁用; 3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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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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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存在营养不良但有完全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正常进食的病人的营养治疗。 |
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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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补充人体日常生理功能所需的能量及营养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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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5.不宜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6.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7.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师处方决定。 |
1.孕妇慎服。 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