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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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黄连、大黄、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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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阳市华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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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780  | 
                        
                             国药准字Z2009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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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清热泻火解毒,化淤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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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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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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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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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清热泻火解毒,化淤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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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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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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