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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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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四维葡锌胶丸
四维葡锌胶丸
主要成分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葡萄糖酸锌158.5mg(含元素锌:2.74mg);维生素B15mg;维生素B25mg;维生素B610mg;维生素E10mg。

生产企业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135

国药准字H310223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用于伤口愈合的辅助治疗,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及其他并发症,参与体内多种物质的代谢合成,提高人体免疫力、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和食欲及抗衰老,防治佝偻病、骨软化症等。

用法用量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成人:一日锌元素量68mg,分3次服。长期服用剂量可根据血浆锌浓度不高于30.6mmol/L调整。小儿:l~6个月:每日元素锌3mg;7~12个月:每日元素锌5mg;1~10岁:每日元素锌10mg;>10岁~成人每日元素锌15mg(中国营养学会1981制定锌生理需要量)。孕妇:每日元素锌20mg;乳母:每日元素锌25mg。

副作用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1.对四维葡锌胶丸过敏患者禁用。2.急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用于伤口愈合的辅助治疗,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及其他并发症,参与体内多种物质的代谢合成,提高人体免疫力、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和食欲及抗衰老,防治佝偻病、骨软化症等。

药理作用

锌剂有胃肠道刺激性,口服可有轻度恶心、呕吐和便秘。服用0.2~2g可催吐。

注意事项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1.应按推荐的剂量服用,不可过量服用。2.餐后服用,可减少锌剂的胃肠道刺激。3.应用维生素B1时,测定血清茶碱浓度可受到干扰,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尿胆原可呈假阳性。4.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5.维生素B2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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