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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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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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原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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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135 |
国药准字H310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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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肌无力、结节性红斑、韦格纳肉芽肿、过敏性肉芽肿病、天疱疮、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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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
成人口服,每周1次,每次7.530mg,根据病情调整剂量。儿童根据体重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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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溃疡、脱发、肝功能异常、骨髓抑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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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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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肌无力、结节性红斑、韦格纳肉芽肿、过敏性肉芽肿病、天疱疮、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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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成人口服,每周1次,每次7.530mg,根据病情调整剂量。儿童根据体重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