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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处方 非医保

澳美制药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本品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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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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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7:1)
重组促卵泡素β注射液
重组促卵泡素β注射液
主要成分

克拉维酸钾和阿莫西林。化学名称:(Z)-(2S,5R)-3-(2-羟亚乙基)-7-氧代-4-氧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钾和(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重组促卵泡激素(FSH)(促卵泡素β)。辅料包括:蔗糖、枸橼酸钠、L-蛋氨酸及聚山梨酯20和苯甲醇溶解于水中,pH值通过氢氧化钠及/或盐酸调节。

生产企业

澳美制药厂

荷兰欧加农

批准文号

HC20080014

S201100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本品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b-

1、用于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应答的不排卵者(包括多囊卵巢病,即PCOD)。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中超促排卵,例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输卵管内配子移植(GIFT)及卵浆内精子注射(ICSI)中,以获得多个卵泡发育。

用法用量

本品可直接口服,或置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 本品也可置于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 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 如果选用本品,建议的剂量如下: 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片半(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2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 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h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本品应在有不育症治疗经验的医师监督下使用。不排卵连续用药,起始剂量为每天50IU,至少维持7天。若卵巢无反应,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卵泡发育和/或血浆雌二醇水平提示有适当的药效学反应。一般以雌二醇水平每日增加40-100%最为适宜。之后维持此剂量,直至达到排卵前状态。当超声检查显示一个优势卵泡直径至少达18mm和/或血浆雌二醇水平达300-900pg/mL(1000-3000pmol/mL)时,表明已达到排卵前状态。通常治疗7-14天可达到此状态。此时停止使用本品,并使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诱导排卵。如果有反应的卵泡数太多或雌二醇浓度上升过快,即连续2-3天中每天雌二醇浓度成倍增加,则需要降低剂量。鉴于卵泡直径超过14mm可导致妊娠,如果有多个直径超过14mm的排卵前卵泡,则有多胎妊娠的危险。对这种情况,应停用hCG并采取避孕,以防止多胎妊娠。辅助生殖技术中超促排卵可采用不同的刺激方案。推荐至少以100-225IU为最初4天的起始剂量,随后用量依卵巢的反应作个体化调整。国外临床研究表明使用本品75-375IU的维持剂量,连续6-12天即可,亦可能需要较长的治疗时间。普丽康可以单独使用或者与GnRH激动剂或拮抗剂合用以防止过早黄体化。使用GnRH激动剂时,需要较大剂量的普丽康,以获得适宜的卵巢反应。卵巢反应可通过超声检查,同时结合血浆雌二醇浓度测定来进行监控。当超声检查显示至少出现3个直径16-20mm卵泡并且有良好的雌二醇反应[每个直径大于18mm卵泡,对应血浆雌二醇的浓度为300-400pg/mL(1000-1300pmol/mL)]时,则予hCG诱导卵泡的最后成熟阶段,并于34-35小时后取卵。用量注射笔是一种能准确定量给药的精确装置。注射笔的FSH给药量比常规注射器平均高出18%。在同一个治疗周期中当注射笔与常规注射器互换时,特别是从常规注射器改换注射笔时,可能需适当调整剂量,防止用量过多。卵巢对外源性促性腺激素反应存在个体间的较大差异,因而无法设置一个统一的剂量表。其剂量必须根据卵巢的反应进行个体化调节,这就需要超声监测及检测雌二醇浓度。国内外在普丽康和尿源FSH的比较临床研究中,普丽康比尿源FSH更为有效,较低的总剂量和较短疗程就能达到排卵前状态。因此,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的本品,这不仅有利于卵泡的发育,并能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的危险。使用普丽康的临床经验是根据对上述两个适应症的三个周期以上的治疗。体外受精的经验表明最初4次的治疗成功率保持稳定,以后逐渐下降。用法如果发现注射液不澄明或有颗粒物请不要使用。笔芯装普丽康注射液采取皮下注射的给药方式,应与普丽康笔联合使用。应遵照普丽康笔的使用说明。注射前应排除笔芯内的气泡(见笔的使用说明)。用完的笔芯不能重新灌装。不能将其他药物混合在笔芯内。注射后应立即废弃针头。未使用的药品或废物应按当地要求进行处置。给药部位应变换,以免脂肪萎缩。患者经医师适当指导后,可以采用注射笔自行注射。

副作用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1、对本品以及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2、卵巢、乳腺、子宫、垂体或下丘脑肿瘤。3、、妊娠或哺乳期妇女。4、尚未确诊病因的阴道出血。5、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6、与多囊卵巢病(PCOD)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8、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若用本品,应按推荐剂量(见用法用量)。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应酌减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具体用量同成年人。

成分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本品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b-

1、用于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应答的不排卵者(包括多囊卵巢病,即PCOD)。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中超促排卵,例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输卵管内配子移植(GIFT)及卵浆内精子注射(ICSI)中,以获得多个卵泡发育。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重组促卵泡激素β(FSH)为采用DNA重组技术,由CHO细胞表达获得。FSH在促使卵泡正常生长、成熟和性腺甾体类固醇的产生中不可缺少。在女性,FSH的浓度对卵泡发育的启动和周期,及随后使卵泡达到成熟的时间和卵泡数目均至关重要。重组促卵泡激素β可促进性腺功能障碍妇女卵巢卵泡的生长;并可用于辅助生殖技术中促使多个卵泡发育。重组促卵泡激素β治疗通常要在相关的卵泡发育参数达到所需水平后使用hCG,以诱导卵泡最后阶段的成熟、减数分裂的恢复和卵泡的破出。

注意事项

1.一般: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功能。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霉素后,较多病人会出现红斑疹。因此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应禁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有出现由霉菌或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现双重感染,应停药或采取合适的方法继续治疗。 2.患者须知: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2-3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 3.警告:据报道在青霉素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这种反应易发生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对多种过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报道个别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时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如有任何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药。严重的过敏反应需立即用肾上腺素治疗,进行吸氧、静脉注射类固醇、喉管导气处理。在所有抗生素的使用中假性粘膜结肠炎都有报道,而且可有由轻度发展到危及生命,所以对服用本品后发生腹泻的病人应谨慎处理。抗菌素会改变引起腹泻的普通菌丛,可能使梭状芽抱杆菌大量生长。研究表明梭状芽孢杆菌产生的毒素可能是引起腹泻的主要原因。在确定假性粘膜结肠炎的治疗方案后,可开始适当的疗法。轻度假性粘膜结肠炎可能是由于间歇服药引起的。对较严重病例,应采取补充电解质、蛋白质和其它临床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的疗法。肝功能不全者用药应谨慎,因服药引起的肝功能异常是可恢复的。临床中引发死亡的概率非常低,不到四百万分之一,且通常是由某种隐藏疾病或合并用药引起的。 4.其他 1)致癌、致突变和对生育的损坏:末进行动物长期研究以评价本品的致癌作用。2)致突变:体外采用Ames试验,人体淋巴细胞遗传测试,酵母菌试验和小鼠淋巴研究本品的致突变作用。体内采用小鼠微核实验和显性致死实验。除了小鼠体内淋巴瘤试验外,其他试验均显阴性。 2)对生育力的损坏:口服本品剂量增加至1200mg/kg/天(人体最大剂量的5.7倍)时发现对鼠的生育力和繁殖力无影响(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的比率为2:1)。 3)致畸作用:在怀孕的大鼠和小鼠灌胃给药,剂量为1200mg/kg/天,分别相当于7200和4080mg/m2/天(根据体表面积是人体最大剂量的4.9倍和2.8倍)时均末显示本品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但在孕妇中没有充分和良好对照试验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不总能预测人体反应,因而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否则避免用于孕妇。 4)分娩:口服氨节青霉素在分娩时通常吸收很少。以豚鼠研究表明氨苄青霉素静脉注射减少子宫的紧张性,收缩的频率、收缩的强度和收缩的持续时间。但是本品用于分娩的孕妇是否对胎儿产生即时或滞后的副作用,延长分娩的时间或增加如高位产钳分娩或其它手术等的可能性,目前尚未明确。

1、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但本品为仅用于女性的促生殖产品,故不应用于儿童。2、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医师监督下进行。3、在使用多种药物治疗不育症的妇女中发现有卵巢及其它生殖系统的良性或恶性肿瘤的报道。使用促性腺激素是否增加这些不育症妇女患肿瘤风险还没有进一步证实。4、使用促性腺激素促排卵可增加多胎妊娠的危险。适当调整FSH剂量可防止多卵泡发育。多胎妊娠,特别是胎数多时都能增加对母体和围产期的危险。接受治疗前,应告知患者及其配偶存在多胎妊娠的潜在危险。5、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妇女的流产率高于正常人群。6、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特别是体外受精的不孕妇女常存在输卵管异常而导致异位妊娠。因此早期超声检查以确认是否宫内妊娠至关重要。7、不必要的卵巢过度刺激:应在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超声检查,监测卵泡发育和雌二醇水平。除大量卵泡发育外,雌二醇水平会迅速上升(如连续2-3天,雌二醇水平增加超过一倍,达到一个极高值)。用超声检查可诊断卵巢过度刺激。如果出现不必要的卵巢过度刺激(即不是辅助生殖计划所要求的有控制的卵巢过度刺激),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避免妊娠;由于hCG也可引起大量排卵,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也应停止使用。轻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临床表现为腹痛、恶心、腹泻以及卵巢或卵巢囊肿轻中度增大。暂时的肝功能检查异常提示肝功紊乱,并可伴随肝脏活组织检查的形态学变化,已与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一并报告。有生命危险的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罕见;其临床表现为卵巢巨大囊肿(易破裂)、腹水、胸水和体重增加。与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相关的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罕见发生。8、通常有血栓形成危险因素的妇女,如有个人或家族病史、严重肥胖(体重指数>30kg/m2)或血栓形成倾向,使用促性腺激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发生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增加。这些妇女需权衡IVF治疗的利弊。然而,应该注意妊娠本身也会增加血栓形成的发生率。9、非性腺性内分泌疾病(例如甲状腺、肾上腺或垂体疾病)尚未控制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10、尚未发现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有影响。11、本品可能含有痕量的链霉素和/或新霉素,可使易感者出现过敏反应。12、辅助生殖技术的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稍高于自然妊娠;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稍高是与双亲情况(女方年龄、精子性质)的差异以及使用辅助生殖技术造成的多孕高发生率有关。尚未发现辅助生殖技术期间使用促性腺激素与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稍高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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