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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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分左炔诺孕酮0.15毫克,炔雌醇0.03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硬脂酸镁、乙醇、羧甲基淀粉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钛白粉、滑石粉、川蜡、聚乙二醇6000、吐温-80、聚丙烯酸树脂II号、色素柠檬黄。 |
克拉屈滨,化学名称为2-氯-6-氨基-9-(2-脱氧-β-D-赤型-呋喃戊糖基)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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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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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260 |
国药准字H2005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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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本品可试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少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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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从每次月经来潮的第5日开始服药,每日1片,连服22日,不能间断、遗漏,服完后等月经来潮的第5日,再继续服药。 |
溶于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推荐用量为每次0.09mg/kg/d,连续7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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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阴道有不规则出血者、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深部静脉血栓、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并糖尿并高脂血并精神抑郁症及40岁以上妇女。 |
对克拉屈滨过敏者;怀孕妇女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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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孕妇使用本品应考虑用药的利弊。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充分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试验的结果表明,本品可致胚胎死亡或发生畸变。除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之外,不得将本品用于孕妇。建议育龄妇女避免怀孕。尚未确知本品是否可随乳汁分泌。因为许多药物都会经乳汁排泄,并且克拉屈滨存在潜在对胎儿的危害。哺乳期妇女如需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因为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的65岁以上人群,尚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青人不同。老年患者对本品的骨髓抑制和肾脏毒性等比较敏感,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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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本品可试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少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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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克拉屈滨的抑瘤活性与脱氧胞苷激酶和脱氧核苷酸激酶活性有关。它主要以被动转运进入细胞,在细胞内被脱氧胞苷激酶磷酸化,转化为克拉屈滨三磷酸,掺合到DNA分子中,妨碍DNA断裂后的修复作用,造成NAD和ATP的耗竭,破坏细胞代谢,影响细胞的DNA合成。因此本品对分化或静止期的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均有抑制DNA合成和修复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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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2.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并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3.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 4.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 5.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停药半年后再怀孕。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有发烧、恶心或腹泻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