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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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炔诺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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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永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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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66 |
国药准字H44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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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性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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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1)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8片(5mg),每8小时一次,连服3日,血止后,改为每12小时一次,7日后改为一次4~6片(2.5~3.75mg)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2)痛经或子宫内膜增长过速:口服,一日4片(2.5mg),连服20日,下次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3~6个周期为一疗程。(3)子宫内膜异位症:口服,每日16~48片(10~30mg),开始时每日16片(10mg),每2周后增加8片(5mg),最高为每日48片(30mg),分次服,连服6~9个月。(4)探亲避孕药:于探亲前一日或当日中午起服用一片,此后每晚服一片,至少连服10~14日,如果需要,可以接着改服短效口服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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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2.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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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老人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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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性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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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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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玻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喘病、癫痫、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囊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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