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运动系统(如:关节、肌肉及肌腱)的镇痛消炎,亦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疼痛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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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通用名萘普生钠其化学名称为:(+)a-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钠。分子式:C14H13NaO3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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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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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92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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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运动系统(如:关节、肌肉及肌腱)的镇痛消炎,亦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疼痛的对症治疗。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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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一次0.25~0.5g,每天早晚各1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②镇痛:首次0.5g,以后一次0.25g,必要时每6~8小时1次;③痛风性关节炎: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小时1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4)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小时1次。2.儿童常用量抗风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2次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许还有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近6周未发生过急性心力衰竭,且至少在近2周未改变基本的治疗。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有时会引起暂时的症状恶化。在某些病例,可以继续治疗或减少用量,而在另一些病例,可能需要停止治疗。对于严重心力衰(NYHAIV)患者,只能由那些对心力衰竭治疗特别训练有素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用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治疗。心功能II级的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治疗起始的二周内,推荐的起始用量为23.75mg,一日一次。二周后,剂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此后,每二周剂量可加倍。长期治疗的目标用量为19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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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aclass=blu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详见说明书表格)。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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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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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最后3个月以及分娩前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考虑到上述危险性。2.哺乳期妇女:美托洛尔可进入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不大可能会危及婴儿。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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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运动系统(如:关节、肌肉及肌腱)的镇痛消炎,亦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疼痛的对症治疗。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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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其镇痛、抗炎、解热作用,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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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易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5.饮酒同时服用本品,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增多。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对胎儿的影响研究尚不充分,由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可使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又因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导 |
1.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2.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3.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4.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5.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加重(很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琥珀酸美托洛尔,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6.在严重的症状稳定性心力衰竭(心功能NYHA IV)患者中,有关本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的临床对照研究资料有限,因此,这类患者的治疗只能由经验丰富且训练有素的医生来开始。 7.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通常剔除了那些伴有急性心肌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