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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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双氯芬酸钾 |
更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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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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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42 |
国药准字H2004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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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本品可用于多种原因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感染,用于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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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4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如持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得超过6片。整片用水送服,饭前服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滴入眼睑内,一次2滴,每2小时一次,一日给药7~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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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2.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3.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 |
本品可引起粒细胞、中性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停药后易于恢复,也可同时使用促进粒细胞生长的药物拮抗。本品已报道的其它或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等消化道反应;头昏、头痛、精神异常等中枢神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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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可致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胃溃疡和穿孔。肝肾功能损伤的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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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本品可用于多种原因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感染,用于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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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素的转化。同时,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非临床毒理研究:给大鼠口服双氯芬酸钠达每日2mg/kg,长期观察,没有发现肿瘤发生率增加。一项对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药2mg/kg,也未见到任何肿瘤易发倾向。各种突变研究没有发现双氯芬酸钠诱发基因突变。给大鼠用药每日4mg/kg,雌雄均未发生不育。 |
更昔洛韦是一种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在体内可抑制疱疹病毒的复制,包括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EB病毒和巨细胞病毒等,尤以对缺乏胸苷激酶的耐药毒株及巨细胞病毒的作用显著;此外,本品对乙肝病毒,腺病毒及疱疹Ⅵ病毒亦有较强作用。在作用机理上,本品进入宿主细胞后主要由敏感病毒诱导的一种或多种细胞激酶磷酸化为更昔洛韦三磷酸,其在病毒感染细胞内的浓度可以高于非感染细胞10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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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或病史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老年体弱及体重较低者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7.孕妇慎用。 |
1.白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0,000/MM3患者及孕妇不宜使用,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老年患者慎用。生育年龄的患者,用药期间需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