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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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3-羟基-1-甲基二氢吲哚-5,6-二酮缩氨脲。 |
主要成份为:甘草酸铋 活性成分来源:由甘草膏溶液和硝酸铋溶液沉淀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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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广康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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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464 |
国药准字H6202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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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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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5~1.0克,一日3次,每疗程约15~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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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水杨酸过敏者禁用。有癫痫史及精神病史的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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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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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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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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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忌与牛奶、抗酸药同服;4. 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5. 如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