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也可用于软组织病,如扭伤及劳损,以及轻度至中度疼痛,如痛经和手术后疼痛、牙痛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比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2-氟-4-联苯基)-丙酸。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16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也可用于软组织病,如扭伤及劳损,以及轻度至中度疼痛,如痛经和手术后疼痛、牙痛等。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日0.2g,宜于晚餐后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敏者禁用。 2服用本品、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曾引起哮喘、鼻炎、荨麻疹或其它过敏性反应的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
成分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也可用于软组织病,如扭伤及劳损,以及轻度至中度疼痛,如痛经和手术后疼痛、牙痛等。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
注意事项 |
1.有胃肠溃疡病患者慎用。 2.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或因服用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曾发生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应慎用。 3.心、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血压,血友病患者慎用。 4.类风湿性关节炎常可观察到贫血,故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5.据报道本品可以引起视力变化,故有眼病的患者应慎用并进行眼科检查。 6.本品可以抑制血小板凝集,延长出血时间,故出血时间延长时患者应慎用。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