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喉群、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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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普秦。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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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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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97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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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喉群、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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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0.4g(1~2片),一日一次,连续服药1周以上或遵医嘱,饭后服用,最大剂量一日0.6g(3片)。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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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患者,血液病患者,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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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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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喉群、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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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属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通过抑制环氧合酶,进而抑制前列腺素生物合成。 2.本品的药效较持久。 3.急性毒性:小鼠LD50灌胃给药为1342mg/kg,腹腔注射为342mg/kg。大鼠灌胃给药25~400mg/(kg·日)六个月,高剂量组有抑制体重增加及消化道反应、轻度贫血、肝细胞肿大、肾脏毒性等。最大无毒剂量为25mg/(kg·日)。狗灌胃给药6.4~40mg/(kg·日)六个月,高剂量组引起较轻度贫血及消化道反应。最大无毒剂量为6.4mg/(k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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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 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 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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