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喉群、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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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普秦。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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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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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97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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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喉群、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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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0.4g(1~2片),一日一次,连续服药1周以上或遵医嘱,饭后服用,最大剂量一日0.6g(3片)。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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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患者,血液病患者,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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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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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喉群、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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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属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通过抑制环氧合酶,进而抑制前列腺素生物合成。 2.本品的药效较持久。 3.急性毒性:小鼠LD50灌胃给药为1342mg/kg,腹腔注射为342mg/kg。大鼠灌胃给药25~400mg/(kg·日)六个月,高剂量组有抑制体重增加及消化道反应、轻度贫血、肝细胞肿大、肾脏毒性等。最大无毒剂量为25mg/(kg·日)。狗灌胃给药6.4~40mg/(kg·日)六个月,高剂量组引起较轻度贫血及消化道反应。最大无毒剂量为6.4mg/(kg·日)。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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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 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 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