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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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小牛血清去蛋白提取、精制而得,内含多种游离氨基酸和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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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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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27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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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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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以用于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肌肉注射,也可加入输液中滴注或加入200-300ml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约2ml/min。 1.静脉给药: (1)脑部缺血性损害:一次20-3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连续2-3周。 (2)动脉血管病:一次20-5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或一次20-50ml动脉或静脉注射,每周数次,四周一个疗程。 (3)腿部或其它慢性溃疡、烧伤:每次10ml静注(或5ml肌注),一日一次或每周数次,按愈合情况可加用本品局部治疗。 (4)放射引起的皮肤、粘膜损伤的预防和治疗:在放疗期间,平均一日5ml静注。 2.尿道给药: 放射性膀胱炎:一日10ml联合抗菌素治疗经尿道给药。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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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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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缺乏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对比的研究资料。本品对母婴无不良影响,但使用时要注意对婴儿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母婴无不良影响,但使用时要注意对婴儿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 老人注意事项: 缺乏本品在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种功能衰退的关系而对于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临床研究资料。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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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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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促进细胞对葡萄糖和氧的摄取与利用。在低血氧以及能量需增加等情况下,本品可以促进能量代谢。增加供血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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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输注。 2.本品为高渗溶液,肌肉注射时要缓慢,注射量不超过5ml。 3.本品如果发生沉淀或混浊,禁止使用。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