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骨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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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分子式:C14H14O3分子量:230.26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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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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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01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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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骨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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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一次0.25~0.5g,早晚各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②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③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④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小时一次。(2)小儿常用量:抗风湿,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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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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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对胎儿的影响研究尚不充分,由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使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又因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导致难产或产程延长,故除非另有原因,否则孕妇不宜应用。2.本品分泌入乳汁中的浓度相当于血药浓度的l%,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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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骨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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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其镇痛、抗炎、解热作用,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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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 (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