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帮助防治烧伤引起的感染、溃疡以及化脓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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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新霉素。 |
大黄、黄芩、黄连、玉米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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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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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45 |
国药准字Z1999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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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帮助防治烧伤引起的感染、溃疡以及化脓性皮肤病。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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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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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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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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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帮助防治烧伤引起的感染、溃疡以及化脓性皮肤病。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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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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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新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对杆菌肽过敏的患者禁用。烧伤面、肉芽组织或表皮剥脱的巨大创面应用本品时很容易吸收,尤其当患者有肾功能减退或全身应用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时,应注意有产生毒性的可能,如血尿、排尿次数减少、尿量减少或增多等肾毒性症状或耳鸣、听力减退等耳毒性症状。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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