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帮助防治烧伤引起的感染、溃疡以及化脓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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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新霉素。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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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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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45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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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帮助防治烧伤引起的感染、溃疡以及化脓性皮肤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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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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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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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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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帮助防治烧伤引起的感染、溃疡以及化脓性皮肤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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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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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新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对杆菌肽过敏的患者禁用。烧伤面、肉芽组织或表皮剥脱的巨大创面应用本品时很容易吸收,尤其当患者有肾功能减退或全身应用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时,应注意有产生毒性的可能,如血尿、排尿次数减少、尿量减少或增多等肾毒性症状或耳鸣、听力减退等耳毒性症状。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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